《关于验证复核来市入户人员所持各种证书的通知》(穗控办[2004]4号)
省、市各进人部门:
近来我办发现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通过伪造学历、学位证书、档案材料等非法手段为不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人员办理来市入户手续,虽经查处,但已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为严肃户口迁移政策,堵塞漏洞,现就此问题通知如下:
一、今后凡对具有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执业资格证明符合我市人口准入条件的来市入户人员到我办对外窗口办理复核的,均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有关证书鉴别证明(具体鉴证单位地址附后);或提供相关签发证书部门开设的查询网站地址,由我办对外窗口予以查询验证。
二、各职能部门在办理招聘、调动、安置等工作中,对凭有关证书来市入户人员,请协助我办告知其到相关部门验证相关证书后,再持证书原件、鉴别证明及其他规定的证明材料到我办对外窗口办理入户复核手续;或提供相关的信息查询网址,由我办对外窗口予以查询验证。证书经验证为真实有效,我办才予以办理入户复核手续。
三、对招聘应届毕业生需办理来市入户的,请通知用人单位到相关职能部门集体统一办理有关证书鉴定证明后再持证书原件、鉴别证明及其他规定的证明材料到我办对外窗口办理入户复核手续。
特此通知。
近来我办发现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通过伪造学历、学位证书、档案材料等非法手段为不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人员办理来市入户手续,虽经查处,但已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为严肃户口迁移政策,堵塞漏洞,现就此问题通知如下:
一、今后凡对具有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执业资格证明符合我市人口准入条件的来市入户人员到我办对外窗口办理复核的,均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有关证书鉴别证明(具体鉴证单位地址附后);或提供相关签发证书部门开设的查询网站地址,由我办对外窗口予以查询验证。
二、各职能部门在办理招聘、调动、安置等工作中,对凭有关证书来市入户人员,请协助我办告知其到相关部门验证相关证书后,再持证书原件、鉴别证明及其他规定的证明材料到我办对外窗口办理入户复核手续;或提供相关的信息查询网址,由我办对外窗口予以查询验证。证书经验证为真实有效,我办才予以办理入户复核手续。
三、对招聘应届毕业生需办理来市入户的,请通知用人单位到相关职能部门集体统一办理有关证书鉴定证明后再持证书原件、鉴别证明及其他规定的证明材料到我办对外窗口办理入户复核手续。
特此通知。
附件:证书鉴定单位
广州市控制人口机械增长办公室
二OO四年八月十九日
证书鉴定单位
1、广东省人事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15号
联系电话:83133948
2、省教育厅学历鉴定中心
地址:农林下路72号三楼
联系电话:37626990
3、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地址:惠福东路546号广东就业服务大厦八楼
联系电话:83184171
4、市人事局对外办公中心
地址:小北路266号北秀大厦一楼
联系电话:83550408、83555791
5、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地址:东华南路148号市劳动就业大厦10楼
联系电话:83819962、8381996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