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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失居民身份证须知
遗失居民身份证后,应及时办理报失。 办理地点: 1、如属本市居民的,可在市属十区内任一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部分派出所)办理; 2、增城、从化市的居民应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市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 办理报失手续: 由本人提供如下资料:(1)、户口簿;(2)、居民身份证丢失情况的书面报告。经公安机关审核后,领取《居民身份证报失登记表》。
咨询电话:83112080 投诉电话:83118310
2006-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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