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超”运输车辆通行证办事项目公开表
“三超”运输车辆通行证办事项目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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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项目 |
内 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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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项目名称 |
“三超”运输车辆通行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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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依据 |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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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
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物品,影响交通安全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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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程序 |
12吨以下车辆直接申请,超过12吨的先到市政园林部门申请,经批准后再到市公安交警支队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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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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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期限
及服务承诺 |
当场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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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需提交
材料目录 |
1、 申请报告(加盖公章)
2、 超过12吨的车辆需提交市政园林部门批准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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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书(表格)名称(附示范文本)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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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831184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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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
天河区(岑村)华观路1732号市公安交警支队一楼办证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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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窗口 |
各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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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网址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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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电话 |
376036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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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处理时限 |
按信访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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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市政园林部门根据《广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审批 |
2007-06-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