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机动车业务指南
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业务指南[1]
机动车注册登记业务须知
一、有关规定
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路行驶。机动车注册登记应符合《机动车登记规定》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办事所需资料:
(一)《机动车注册登记/转入申请表》。
(二)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详见指南[14])
(三)机动车来历凭证。(详见指南[14])
(四)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第三联原件。
(五)国产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原件,或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原件。
(六)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明原件。
(七)机动车标准照片。
(八)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拓印膜。
(九)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购买19座(含19座)以下载客汽车的须提供《定编小客车使用许可证》;外商独资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个体户购买19座(含19座)以下载客汽车的须提供验资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十)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属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规定免于安全技术检验且出厂日期未满2年的)
(十一)《刑侦验车通知书》。(小型汽车须提供)
(十二)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办事地址:
(一)白云车管分所;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888号。
(二)芳村车管分所;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龙溪大道299号。
(三)黄埔车管分所;地址:广州市黄埔区茅岗路989号。
(四)海珠车管分所;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燕子岗路29号。
(五)黄花便民服务站;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水荫路36-38号。
(六)嘉德便民服务站;地址:广州市白云大道南1951-1961号。(星期二、四办公)
(七)广州广保安车辆检测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保税区金桥路8号。
(八)广东大路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源路1号。
(九)广州市海珠区安海汽车检测中心;地址:广州市广州大道南1383号。
(十)广州市必高飘峰汽车检测站;地址:广州市番禺区105国道大石段643号。
(十一)广东粤港安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黄石东路590号。
(十二)广州市伟盛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有限公司;地址:广州黄埔大道西668号北区A幢12-18。
(十三)番禺、花都区和增城、从化市的请到属地机动车检测站办理。
四、咨询投诉电话:
市局:110;交警支队:83118400;车管所:83115303、83115328。
(注:如有变动,以车管所公布为准)
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业务指南[2]
机 动 车 变 更 登 记 业 务 须 知
一、有关规定:
(一)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该机动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
1、改变机动车车身颜色的;
2、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
3、更换发动机的;
4、因质量问题,制造厂更换整车的;
5、营运机动车改为非营运机动车或者非营运机动车改为营运机动车的;
6、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车辆管理所管辖区的。
二、办事所需资料:
(一)申请变更机动车车身颜色、车身或车架登记的分两种:
变更前申请:
1、《机动车变更登记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详见指南[14])
3、《机动车登记证书》。
4、《机动车行驶证》。
变更后申请:
1、《机动车变更登记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详见指南[14])
3、《机动车登记证书》。
4、机动车行驶证。
5、属于变更机动车车身颜色的,提供变更后的机动车标准照片。
6、属于变更车身或者车架的小型汽车、摩托车需提供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拓印膜、更换车身车架的来历凭证、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刑侦验车通知书》。
7、机动车标准照片。
(二)申请变更发动机的:
1、《机动车变更登记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详见指南[14])。
3、《机动车登记证书》。
4、《机动车行驶证》。
5、变更发动机来历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6、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7、小型汽车、摩托车需提供《刑侦验车通知书》。
8、机动车标准照片。
(三)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
1、《机动车变更登记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详见指南[14])
3、《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4、《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5、机动车制造厂出具的更换后的整车出厂合格证明原件或进口机动车的进口凭证原件。
6、非免于检验的车型还应提供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7、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拓印膜。
8、机动车标准照片。
9、小型汽车、摩托车需提供《刑侦验车通知书》。
(四)变更机动车使用性质所需资料:
1、《机动车变更登记申请表》原件。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详见指南[14])
3、《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4、《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5、申请事项发生变更的证明。
6、机动车标准照片。
(五)机动车所有人住所迁出车管所管辖区的所需资料:
1、《机动车变更登记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详见指南[14])
3、《机动车登记证书》。
4、《机动车行驶证》。
5、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拓印膜。
6、小型汽车、摩托车需提供《刑侦验车通知书》。
(六)机动车所有人为两人以上,需变更所有人姓名的所需资料:
1、《机动车变更登记申请表》。
2、变更前和变更后的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详见指南[14])
3、《机动车登记证书》。
4、《机动车行驶证》。
5、机动车为两人以上共同所有的,需提供公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机动车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需提供《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7、属于住所迁出车管所辖区的,还应提交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拓印膜和《刑侦验车通知书》。
三、办事地址:
(一)岑村车管总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岑村华观路1732号。
(二)白云车管分所;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888号。
(三)芳村车管分所;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龙溪大道299号。
(四)黄埔车管分所;地址:广州市黄埔区茅岗路989号。
(五)海珠车管分所;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燕子岗路29号。
(六)黄花便民服务站;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水荫路36号。
(七)广州广保安车辆检测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保税区金桥路8号。
(八)广东大路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源路1号。
(九)广州市海珠区安海汽车检测中心;地址:广州市广州大道南1383号。
(十)广州市必高飘峰汽车检测站;地址:广州市番禺区105国道大石段643号。
(十一)广东粤港安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黄石东路590号。
(十二)外籍车辆到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4号广仁大厦二楼办理。
(十三)番禺、花都区和增城、从化市的请到属地交警大队或机动车检测站办理。
四、咨询(投诉)电话:
市局:110;交警支队:83118400;车管所:83115303、83115328。
(注:如有变动,以车管所公布为准)
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业务指南[3]
机 动 车 转 移 登 记 业务 须 知
一、有关规定
(一)申请转移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于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填写《机动车转移登记申请表》,提交法定证明、凭证,并交验机动车。属于海关解除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海关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
(二)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应在有效期内。
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不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内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号牌和行驶证交回车辆管理所,携带密封的机动车档案于九十(三)日内,到住所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转入。
二、办事所需资料:
(一)《机动车转移登记申请表》。
(二)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详见指南[14])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机动车来历凭证。(详见指南[14])
(五)海关监管的机动车,提交监管海关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
(六)《机动车行驶证》。
(七)按规定需提交相关的定编证明。
(八)小型汽车、摩托车需提供《刑侦验车通知书》。
(九)按规定需要改变机动车登记编号的,交回机动车号牌。
三、办事地址:
(一)岑村车管总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岑村华观路1732号。
(一)白云车管分所;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888号。
(二)芳村车管分所;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龙溪大道299号。
(三)黄埔车管分所;地址:广州市黄埔区茅岗路989号。
(四)海珠车管分所;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燕子岗路29号。
(五)黄花便民服务站;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水荫路36号。
(六)嘉德便民服务站;地址:广州市白云大道南1951-1961号。(星期二、四办公)
(七)广州广保安车辆检测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保税区金桥路8号。
(八)广东大路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源路1号。
(九)广州市海珠区安海汽车检测中心;地址:广州市广州大道南1383号。
(十)广州市必高飘峰汽车检测站;地址:广州市番禺区105国道大石段643号。
(十一)广东粤港安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黄石东路590号。
(十二)广州市伟盛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有限公司;地址:广州黄埔大道西668号北区A幢12-18。
(十三)番禺、花都区和增城、从化市的请到属地交警大队或机动车检测站办理。
四、投诉电话:
市局:110;交警支队:83118400;车管所:83115303、83115328。
(注:如有变动,以车管所公布为准)
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业务指南[4]
机动 车 转 入 业 务 须 知
一、有关规定:
(一)转入的机动车档案,如不符合机动车注册登记时国家对机动车管理统一规定的,不予转入。
(二)转入的机动车应符合转入地依据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的地方性尾气排放标准
三、机动车转入所需资料:
(一)《机动车注册登记/转入申请表》。
(二)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详见指南[14])
(三)机动车来历凭证。
(四)《机动车登记证书》。
(五)机动车档案。
(六)机动车标准照片。
(七)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拓印膜。
(八)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第三联或第四联原件和复印件。
(九)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十)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购买19座(含19座)以下载客汽车的须提供《定编小客车使用许可证》;外商独资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个体户购买19座(含19座)以下载客汽车的须提供验资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十一)、小型汽车、摩托车需《刑侦验车通知书》。(省内迁出时已办理刑侦验车的除外)
三、办事地址:
(一)白云车管分所;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888号。
(二)芳村车管分所;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龙溪大道299号。
(三)黄埔车管分所;地址:广州市黄埔区茅岗路989号。
(四)海珠车管分所;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燕子岗路29号。
(五)黄花便民服务站;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水荫路36号。
(六)广州广保安车辆检测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保税区金桥路8号。
(七)广东大路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源路1号。
(八)广州市海珠区安海汽车检测中心;地址:广州市广州大道南1383号。
(九)广州市必高飘峰汽车检测站;地址:广州市番禺区105国道大石段643号。
(十)广东粤港安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黄石东路590号。
(十一)广州市伟盛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有限公司;地址:广州黄埔大道西668号北区A幢12-18。
(十一)番禺、花都区和增城、从化市的请到属地机动车检测站办理。
四、投诉电话:
市局:110;交警支队:83118400;车管所:83115303、83115328。
(注:如有变动,以车管所公布为准)
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业务指南[5]
机 动 车 抵 押 和 注 销 抵 押 登 记 业 务 须 知
一、有关规定:
(一)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抵押人)将机动车作为抵押物的,机动车所有人(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向机动车管辖地车辆管理所申请登记。
(二)对抵押车辆,当抵押权消灭时或者需要办理转移登记时,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共同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办理注销抵押。
(三)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不予办理抵押登记。
(四)机动车档案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不予办理抵押登记。
二、办事资料:
(一)申请抵押登记:
1、《机动车抵押/注销抵押登记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机动车登记证书》。
4、抵押权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5、依法订立的主合同和抵押合同。
(二)申请注销抵押登记:
1、《机动车抵押/注销抵押登记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机动车登记证书》。
4、抵押权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三、办事地址:
(一)岑村车管总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岑村华观路1732号。(可办理抵押和注销抵押登记业务)
(二)白云车管分所;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888号。(只办理抵押登记业务)
(三)黄埔车管分所;地址:广州市广源东路茅岗路989号。(只办理抵押登记业务)
(四)芳村车管分所;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龙溪大道299号之一。(只办理抵押登记业务)
(五)海珠车管分所;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燕子岗路29号。(只办理新车抵押登记业务)
(六)番禺、花都区和增城、从化市的请到属地交警大队办理。
四、投诉电话:
市局:110;交警支队:83118400;车管所:83115303、83115328。
(注:如有变动,以车管所公布为准)
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业务指南[6]
机 动 车 注 销 登 记 须 知
一、有关规定:
(一)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时,应当填写《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二)因机动车灭失申请注销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填写《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并提交有关灭失证明。
二、办事所需资料:
(一)《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
(二)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详见指南[14])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和机动车号牌。
(四)海关监管车辆,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
(五)机动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六)属于机动车灭失的,提交有关的灭失证明。
三、办事地址:
(一)岑村车管总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岑村华观路1732号。
(二)东山车管分所;地址:广州市天河路33号 。(只办理摩托车注销登记)
(三)番禺、花都区和增城、从化市的请到属地交警大队办理。
四、投诉电话:
市局:110;交警支队:83118400;车管所:83115303、83115328。
(注:如有变动,以车管所公布为准)
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业务指南[7]
机 动 车 使 用 年 限 标 准 和 报 废 程 序 须 知
一、机动车使用年限标准:
(一)9座(含9座)以下非营运载客汽车(包括轿车、越野车)使用15年。达到报废年限后需继续使用的,必须经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检验合格。
(二)9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达到报废年限后需继续使用的,必须经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延长使用年限最长不超过10年。
(三)19座(含19座)以下出租车,营运车转为非营运车或非营运车转为营运车,使用8年。不得办理延缓使用。
(四)20座(含20座)以上出租车,营运车转为非营运车或非营运车转为营运车,使用8年。达到报废年限后需继续使用的,必须经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延长使用年限最长不超过使用期限的一半。
(五)微型载货汽车使用8年。不得办理延缓使用。
(六)轻型、大型载货汽车使用10年。达到报废年限后需继续使用的,必须经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延长使用年限最长不超过使用期限的一半。
(七)带拖挂的载货汽车、矿山作业专用车使用8年。达到报废年限后需继续使用的,必须经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延长使用年限最长不超过使用期限的一半。
(八)吊车、消防车、钻探车等从事专门作业的车辆使用10年。达到报废年限后需继续使用的,必须经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检验合格。
(九)装配单缸柴油机的低速载货汽车(原装配单缸柴油机的四轮农用运输车)和三轮汽车(原三轮农用运输车)使用6年;装配多缸柴油机的低速载货汽车(原装配多缸柴油机的四轮农用运输车)使用9年。达到报废年限后需继续使用的,必须经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延长使用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十)两轮摩托车使用10年。达到报废年限后需继续使用的,必须经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延长使用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十一)三轮摩托车使用8年。不得办理延缓使用。
二、办理报废业务的有关程序:
(一)机动车所有人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
(二)机动车回收企业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三)机动车回收企业代机动车所有人到车管所办理车辆注销登记手续。
三、广州市金属回收公司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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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属回收公司名称 |
联系地址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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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华物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 |
广州市天河区岑村圣堂工业区
(岑村牌坊直入200米) |
872398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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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金属回收公司吉山分公司 |
广州市黄埔区双沙村官路1号 |
82333045、823330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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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金属回收公司加禾分公司 |
广州市北郊加禾(加禾墟) |
86093209、86093948 |
|
广东省金属回收公司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中心 |
广州市天河区东圃黄村三联路12号(公安边防指挥学校右侧) |
82169921、821699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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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金属回收公司员村分公司 |
广州市黄埔茅岗海军路19号 |
32388855、32389597 |
|
广州市金属回收公司购销部 |
广州市白云区广花公路西侧夏茅二社村口向北一公里处 |
86080732、86083677 |
|
广州市金属回收公司肖岗分公司 |
广州市新市肖岗牌坊口 |
86621897、86627056 |
|
广东中南人防废旧物资回收公司 |
广州市新广从公路乌溪村段
(105国道太和收费站往北2公里) |
874807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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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增城市金属回收公司 |
增城市荔城镇莲园路2号 |
82752315 |
|
从化市金属材料回收公司 |
从化市街口镇河东南路87号 |
87982631、879856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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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花都区金属回收公司 |
花都区新华街107国道三华路段 |
86860717、868630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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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番禺报废汽车金属回收有限公司 |
番禺区沙头街北海村北津大道北6号 |
84804825、84804835 |
四、投诉电话:
市局:110;交警支队:83118400;车管所:83115303、83115328。
(注:如有变动,以车管所公布为准)
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业务指南[8]
机 动 车 停 驶、复 驶 登 记 须 知
一、有关规定: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需要停驶或者停驶后恢复行驶的,应当填写《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向机动车管辖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停驶登记或者复驶登记。
二、办事所需资料:
(一)《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
(二)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详见指南[14])。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申请停驶登记的,交回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
三、办事地址:
岑村车管总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岑村华观路1732号。
四、投诉电话:
市局:110;交警支队:83118400;车管所:83115303、83115328。
(注:如有变动,以车管所公布为准)
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业务指南[9]
补、换 领 机 动 车 牌 、证 和 核 发
临 时 行 驶 车 号 牌 业 务 须 知
一、有关规定:
(一)《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坏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管辖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换发《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申请时应当填写《补领、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二)补、换领机动车号牌与原号牌编号相同。
(三)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不能委托代理人代理。对机动车所有人因死亡、出境、重病、伤残或者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应出具有关证明。
(四)需要临时上路行驶尚未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核发临时号牌,对非免检车型还应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证明。
(五)《临时行驶车号牌》的有效期最长不超过30天。
(六)对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补发机动车登记证书期间停止办理机动车的各项登记业务。
二、办事所需资料:
(一)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所需资料:
1、《补领、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详见指南[14])
3、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拓印膜。
4、小型汽车、摩托车需提供《刑侦验车通知书》。
(二)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所需资料:
1、《补领、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详见指南[14])
3、《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补换领号牌、行驶证所需资料:
1、《补领、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机动车标准照片。
(四)核发《临时行驶车号牌》所需资料:
1、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详见指南[14]);
2、机动车来历凭证及复印件。
3、国产机动车的整车出厂合格证或者进口机动车的进口凭证及复印件。
4、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单第三联或第四联原件及复印件。
三、办事地址:
(一)岑村车管总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岑村华观路1732号。
(二)白云车管分所;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888号。
(三)黄埔车管分所;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广源东茅岗路989号。
(四)海珠车管分所;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燕子岗路29号。
(五)芳村车管分所;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龙溪大道299号之一 。
(六)外籍车辆到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4号广仁大厦二楼办理。
(七)番禺、花都区和增城、从化市的请到属地交警大队或机动车检测站办理。
四、投诉电话:
市局:110;交警支队:83118400;车管所:83115303、83115328。
(注:如有变动,以车管所公布为准)
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业务指南[10]
核 发 机 动 车 检 验 合 格 标 志
一、有关规定:
(一)对登记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车辆用途、载客载货数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行驶证记载的登记内容与该机动车的有关情况不符,或者未按照规定提交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的,不予通过检验。
(二)机动车涉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未处理完毕的,不予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三)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1、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2、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3、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4、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
5、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一次。
二、办事所需资料:
(一)行驶证。
(二)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第三联或第四联原件和复印件。
三、办事地址:
1、岑村车管总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岑村华观路1732号。
2、白云车管分所;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888号。
3、芳村车管分所;地址:广州市荔湾区龙溪大道299号。
4、黄埔车管分所;地址:广州市黄埔区茅岗路989号。
5、海珠车管分所;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燕子岗路29号。
6、黄花便民服务站;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水荫路36号。
7、人和便民服务站;地址: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大马路13号。
8、安利便民服务站;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岑村牌坊旁。
9、广州市必高飘峰汽车检测站;地址:广州市番禺区105国道大石段643号。
10、外籍车辆到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4号广仁大厦二楼办理。
11、番禺、花都区和增城、从化市的请到属地交警大队或机动车检测站办理。
四、投诉电话:
市局:110;交警支队:83118400;车管所:83115303、83115328。
(注:如有变动,以车管所公布为准)
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业务指南[11]
委 托、受 托 核 发 机 动 车 检 验 合 格 标志
一、有关规定:
(一)机动车因故不能在登记地检验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委托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二)大型载客汽车和涉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未处理完毕的机动车,不予委托核发检验合格标志。
二、办事所需资料:
(一)办理委托异地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所需资料:
1、《行驶证》。
2、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第三联或第四联原件和复印件。
3、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申请书。(格式不限)
4、如属外籍车辆的,还须提交当年年审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
5、受托地车辆管理所核发的《委托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通知书》回执。
(二)办理受托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所需资料:
1、《行驶证》。
2、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
3、委托地车辆管理所签发的《委托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通知书》。
4、车辆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第三联或第四联原件和复印件。
三、办事地址:
岑村车管总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岑村华观路1732号。
四、投诉电话:
市局:110;交警支队:83118400;车管所:83115303、83115328。
(注:如有变动,以车管所公布为准)
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业务指南[12]
特 种 车 辆 警 报 器 和 标 志 灯 具 使 用的 申 请 须 知
一、有关规定:
(一)使用警报器和标志灯具的车辆包括:警车、消防车、救险车和工程救护车,除上述特种车辆外,其他车辆一律不准安装使用警报器和标志灯具。
(二)各类特种车辆安装的警报器和标志灯具:
1、警车:安装“双音转换调”、“紧急调频调”等警报器,标志灯具光色应为红色或红、蓝色同时使用。
2、消防车:安装“连续调频调”警报器,标志灯具光色应为红色或红、蓝色同时使用。
3、工程救险车:安装“单音断鸣调”警报器,标志灯具光色应为黄色。
4、救护车:安装“慢速双音转换调”警报器,标志灯应为蓝色。上述各类特种车辆安装的警报器,音调声压级为110-120分贝。
二、办事所需资料:
(一)《行驶证》及复印件。
(二)《广东省特种车辆警报器和标志灯具使用申请表》(救护车还需提交《广州市医疗机构救护车使用警报器和标志灯具审核表》)。
(三)交验车辆。(统一到广东大路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源路1号)。
三、办事地址:
岑村车管总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岑村华观路1732号。
四、投诉电话:
市局:110;交警支队:83118400;车管所:83115303、83115328。
(注:如有变动,以车管所公布为准)
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业务指南[13]
查 询 车 管 业 务 须 知
一、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或者其他行政执法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查阅档案以及公证机构、仲裁机构因办案需要的;
应当提交档案查询公函和经办人工作证明,查阅档案应当在档案查阅室进行,档案管理人员应当在场。
二、律师事务机构因办案需要查阅档案的;
(一)须提供以下证明:
1、查询机构出具的公函。
2、经办人工作证明。
3、法院受理立案的证明文件。
(二)有关规定:
1、查询机动车档案资料需提供机动车号牌号码、号牌种类和机动车所有人的名称。
2、查询驾驶证档案资料需提供驾驶人姓名及其驾驶证号码。
3、符合查询规定的车管所给予出具相关证明。
三、机动车所有人查询本人的机动车档案的,应当提交本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驾驶人查询本人的驾驶证档案,应当提交本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证。
四、办事地址:
岑村车管总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岑村华观路1732号。
五、投诉电话:
市局:110;交警支队:83118400;车管所:83115303、83115328。
(注:如有变动,以车管所公布为准)
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业务指南[14]
Operational Guidelines to Motor Vehicle Registration Procedures by the Vehicle Administration, Point Constable Detachment of the Public Security Bureau, Guangzhou (13)
办理机动车业务指引
Operational Guidelines for Motor Vehicle Registration
一、身份证明是指:
1.Identification credentials signify:
(一)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身份证明,是《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上述单位已注销、撤销或者破产,其机动车需要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和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的,已注销的企业单位的身份证明,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注销证明。已撤销的机关、事业单位的身份证明,是其上级主管机关出具的有关证明。已破产的企业单位的身份证明,是依法成立的财产清算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
a. The identification credential of governmental apparatuses, enterprises, social undertakings and social organizations takes form of the Certificate for the Code of the Organizational Institution. In case that the entity in issue has been written off, repealed or bankrupted and hence its motor vehicle needs alteration registration, transfer registration, writing-off registration or needs to reapply for the certificate for motor vehicle registration, the license plate and the driving certificate, the identification credential for the written-off enterprise takes form of a write-off certificate issued by the industry and commerce administrative agency. The identification credential for a repealed governmental apparatus or social undertaking takes form of a pertinent certificate issued by its superior apparatus. And the identification credential for a bankrupt enterprise takes form of a pertinent certificate issued by an assets settlement organization set up under the law;
(二)外国驻华使馆、领馆和外国驻华办事机构、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的身份证明,是该使馆、领馆或者该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出具的证明;
b.The identification credential for foreign embassies and consulates, offices run by foreign governments, and representative institutions of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s in China takes form of a certificate issued by the embassy, consulate, office or representative institution;
(三)外商在华独资企业或者外商驻华机构的身份证明,是《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c. The identification credential for wholly-owned foreign enterprises and foreign companies’ institutions in China takes form of the Certificate for the Code of the Organizational Institution;
(四)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居民户口簿》。在暂住地居住的内地居民,其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和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
d. The identification credential for residents takes form of the resident’s ID card or household register. For residents from inland provinces living in their provisional localities, their identification credential takes form of the resident’s ID card and residence certificate and temporary residence certificate issued by the PSB;
(五)军人(含武警)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
e. The identification credential for military service people (including armed policepersons) takes form of the resident’s ID card;
(六)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其入境的身份证明和居留证明;
f. The identification credential for residents from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s of Hongkong and Macau, and the Taiwan area takes form of the one being produced when entering the border and a residence certificate;
(七)外国人的身份证明,是其入境的身份证明和居留证明;
g. The identification credential for foreigners takes form of the one being produced when entering the border and a residence certificate;
(八)外国驻华使馆、领馆人员、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的身份证明,是外交部核发的有效身份证件;
h. The identification credential for personnel of foreign embassies, consulates, and representative institutions of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s in China takes form of a valid identification issued by the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九)代理人申请机动车登记和相关业务外,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所有人和代理人共同签名的申请表。
i. A representative who applies for motor vehicle registration and execution of other relevant procedures should submit his/her identification credential and an application form co-signed by the owner of the motor vehicle and the representative.
二、机动车来历凭证是指:
2. A voucher substantiating the motor vehicle’s background signifies:
(一)在国内购买的机动车,其来历凭证是全国统一的机动车销售发票或者旧机动车交易发票。在国外购买的机动车,其来历凭证是该车销售单位开具的销售发票及其翻译文本;
a. For a motor vehicle purchased domestically, its background voucher takes form of a motor vehicle sales invoice or a used-motor vehicle transaction invoice that is uniform across the country. For a motor vehicle purchased overseas, its background voucher takes form of a sales invoice issued by the seller of the vehicle and also its translated version;
(二)人民法院调解、裁定或者判决转移的机动车,其来历凭证是人民法院出具的已经生效的《调解书》、《裁定书》或者《判决书》以及相应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b. For a motor vehicle that is transferred based on intermediation, ruling or judgment from a People’s court of law, its background voucher takes form of an effective Letter of Intermediation, a Letter of Ruling or a Judgment and a pertinent Notification of Execution Assistance issued by the aforementioned People’s court of law;
(三)仲裁机构仲裁裁决转移的机动车,其来历凭证是《仲裁裁决书》和人民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c. For a motor vehicle that is transferred based on an arbitrament from an arbitrational body, its background voucher takes form of a Letter of Arbitrament and a Notification of Execution Assistance that is issued by a People’s court of law;
(四)继承、赠予、中奖和协议抵偿债务的机动车,其来历凭证是继承、赠予、中奖和协议抵偿债务的相关文书和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d. For a motor vehicle that is inherited, received as a gift, won as a prize in a lottery or offered under an agreement as compensation for debt, its background voucher takes form of apposite documents substantiating the inheritance, presentation, prize-winning, agreement to offer as compensation for debt, and also a notarial deed issued by a notary body;
(五)资产重组或者资产整体买卖中包含的机动车,其来历凭证是资产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e. For a motor vehicle that is involved in the process of capital restructuring or total asset transaction, its background voucher takes form of the approval documents issued by the capital governing body;
(六)国家机关统一采购并调拨到下属单位未注册登记的机动车,其来历凭证是全国统一的机动车销售发票和该部门出具的调拨证明;
f. For an unregistered motor vehicle that is bought in a bulk purchase by a governmental apparatus and then assigned to its subordinate institution, its background voucher takes form of a motor vehicle sales invoice that is uniform across the country and an assignment certificate issued by the governmental apparatus;
(七)国家机关已注册登记并调拨到下属单位的机动车,其来历凭证是该部门出具的调拨证明;
g. For a motor vehicle that is already registered and assigned to its subordinate institution by a governmental apparatus, its background voucher takes form of an assignment certificate issued by the aforementioned apparatus;
(八)经公安机关破案发还的被盗抢且已向原机动车所有人理赔完毕的机动车,其来历凭证是保险公司出具的《权益转让证明书》。
h. For a motor vehicle that is stolen or robbed of, but has been found and returned to its owner by the PSB and the claims on which have been settled down to the owner, its background voucher takes form of a certificate of Interest Transfer issued by the insurance company;
(九)更换发动机、车身、车架的来历凭证,是销售单位开具的发票或者修理单位开具的发票。
i. The background voucher of an engine, a vehicle frame or a chassis that has been replaced with takes form of an invoice issued by the sales company or an invoice issued by the repair shop.
三、投诉电话:
Complaint Tel.:
市局:110;交警支队:83118400;车管所:83115303、83115328。
City PSB:110; Point Constable Detachment:86564481; Vehicle Administration:83115303, 83115328.
(注:如有变动,以车管所公布为准)
(Note: In case of any variation, the numbers published by the Vehicle Administration should be viewed as standard.)
2007-08-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