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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交通管理 > 办事指南 > 办理车管业务须知

机动车规格术语

分类
规格术语
说明
汽车
载客
大型
车长大于等于6m或者乘坐人数大于等于20人。乘坐人数可变的,以上限确定。乘坐人数包括驾驶员(下同)。
中型
车长小于6m,乘坐人数大于9人且小于20人。
小型
车长小于6m,乘坐人数小于等于9人。
微型
车长小于等于3.5m,发动机气缸总排量小于等于1升。
载货
重型
车长大于等于6m,总质量大于等于12000kg。
中型
车长大于等于6m,总质量大于等于4500kg且小于12000kg。
轻型
车长小于6m,总质量小于4500kg。
微型
车长小于等于3.5m,总质量小于等于1800kg。
三轮汽车                (原三轮农用运输车)
以柴油机为动力,最高设计车速小于等于50km/h,最大设计总质量不大于2000kg,长小于等于4.6m,宽小于等于1.6m,高小于等于2m,具有三个车轮的货车。采用方向盘转向、由传动轴传递动力、有驾驶室且驾驶员座椅后有物品放置空间的,长小于等于5.2m,宽小于等于1.8m,高小于等于2.2m。
低速货车                 (原四轮农用运输车)
以柴油机为动力,最高设计车速小于70km/h,最大设计总质量小于等于4500kg,长小于等于6m,宽小于等于2m,高小于等于2.5m,具有四个车轮的货车。
摩托车
普通
最大设计时速大于50km/h或者发动机气缸总排量大于50ml。
轻便
最大设计时速小于等于50km/h,发动机气缸总排量小于等于50ml。
挂车
重型
最大总质量大于等于12000kg。
中型
最大总质量大于等于4500kg且小于12000kg。
轻型
最大总质量小于4500kg。
 
2005-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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