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江小明副局长调研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情况
7月8日上午,市公安局江小明副局长轻车从简来到支队,对广州市市政消火栓、消防站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林楚国支队长及司令部、后勤处的部门领导、相关科室领导陪同了调研。
司令部、后勤处等部门首先向江副局长汇报了广州市市政消火栓及消防站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情况。近年来,支队以广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积极协调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大力推进市政消火栓、消防站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目前,全市共有市政消火栓18222个,消防站37个,专职队执勤点98个,虽然比2007年有了很大的进步,但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标准相比还存在一定的距离。
江副局长在讲话中强调指出,近两年来,广州市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龙头,以群众是否满意为标准,大力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市的各项工作都上了一个新台阶。市委小丹书记、广宁市长、桂芳副书记等市领导都十分重视全国创建文明工作,多次强调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各项创建工作落到实处。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作为创建文明城市的一项重要内容,务必切实抓好落实。目前距离今年9月份中央文明办的检查评选只有2个月的时间,时间非常紧迫,必须落实工作措施,积极协调、固强补弱,确保全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达到国家文明城市标准。他要求:一是要加快对现有数据、情况的收集掌握,及时向市创建办反映实际情况,并提出整改意见,积极推进市政消火栓、消防站等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二是要加大工作力度,积极协调市政园林、水务等职能部门,加快对欠缺、损坏市政消火栓的补建、维修工作,力争在9月份前,市政消火栓的完好率达到中央的检查评比标准。三是要做好落实工作责任,支队的有关部门、科室要认真履职,明确建设责任,确保各项建设工作的有效落实。
林楚国支队长在会上强调,司令部、后勤处等有关部门要认真按照江副局长的指示,想方设法,全力以赴,积极协调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进一步推进市政消火栓、消防站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努力为广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供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2008-07-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