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公安消防机构“九项”服务承诺
一、昼夜24小时值勤,处置“119”火警电话准确迅速,接警一分钟内出动人员、车辆。
二、扑救火灾不收任何费用,火灾扑灭后,认真进行火灾事故调查。
三、在政府的统一指挥下,积极参与社会抢险救援活动。
四、严格依法实施消防行政许可,不得擅自增减许可项目、抬高办事门槛、延长办理期限,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五、实施消防行政许可实行业务办理“一个窗口进出”制、受理回执制、首问责任制、二次终结制。
六、依法开展消防培训,收费按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执行。
七、定期通过“广东消防信息网”公布消防政策,开办消防咨询专栏和消防监督业务办理结果查询专栏;消防队(站)定期免费向社会开放,欢迎群众前来参观学习。
八、大力推行消防警务规范化建设,做到“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并热忱欢迎社会各界的监督。
九、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公开监督投诉渠道,广泛接受社会各界对消防违法行为、火灾隐患和执法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投诉、举报,并及时进行查处。
2006-07-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