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力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公安分局(局)防火科、消防大队,水上、地铁、机场公安分局防火科:
为进一步推动消防工作社会化,充分利用社会各种资源加强消防宣传,为全市有效预防火灾,减少火灾危害,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提供强大舆论宣传氛围。经市政府同意,决定从2007年11月9日至12月9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重视,及早部署,掀起消防宣传新高潮。
当前,党的十七大刚刚闭幕,第102届进出口商品交易会正在我市举行,第八届全国少数民族运动会即将在我市召开,各项消防安全保卫工作任务相当繁重。进入秋冬季节,风干物燥,火灾事故时有发生,火灾形势不容乐观。因此,各级领导要充分认识到消防工作的严峻性和紧迫性,把做好“119”消防宣传工作做为做好全年消防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积极行动起来,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和社会单位,多策并举,共同做好“119”消防宣传活动。根据公安部消防局和省公安消防总队文件精神,今年我市“119”消防宣传主题是“生命至上,平安和谐”。按照省公安消防总队的统一部署,我市决定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各有关单位要抓紧布置好今年的消防宣传月工作,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活动方案,部署落实各项宣传活动。
二、开拓思路,创新形式,深入开展消防宣传“五进”工作,营造浓厚宣传氛围。
在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中,各地要开拓思路,创新形式,结合我市开展“一畅两会”专项整治工作,将提高社会成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增强社会防控火灾能力和确保火灾形势的稳定作为消防宣传工作的切入点,真正把消防安全知识送到千家万户,最大限度地扩大消防宣传覆盖面和群众的受教育率。
1、各地在“119”宣传月期间,要由政府牵头组织开展一次声势浩大的消防宣传活动,扩大影响力和号召力。要组织力量在车站、码头、商贸市场、公众聚集场所、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利用街头咨询、文艺演出、文化活动等方式开展户外消防宣传,普及消防法律法规知识和消防常识。
2、要积极联合职能部门共同开展消防宣传活动。与工商部门共同对商场、集贸市场加强消防宣传;与文化部门联合对网吧、夜总会、歌舞厅等娱乐场所进行消防宣传,与当地建设部门一起加强对工地的消防检查;与当地教育部门联合,在中小学校开展一次“签署一封消防倡议书”行动,组织发动学生与家长共同签署消防倡议书,“小手牵大手”,将消防安全送到千家万户。11月9日前后,要组织学生消防志愿者,走上街头派送消防宣传资料。
3、要发动各街道、镇、村,居委会、家委会等社区基层组织积极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在户外显眼位置悬挂消防横幅、张贴标语和消防宣传挂图,设置消防宣传专栏。要组织居民、村民和街道、镇、村一级基层干部到消防队(站)参观学习,接受消防教育。
4、要求辖区各企事业单位,结合“一畅两会”工作要求,开展一次全面的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并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开展一次消防知识讲座或举行灭火疏散演练、消防技能比赛、观看消防教育片等,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5、宣传月期间,各地要开展消防宣传进农村活动,要求各村、社在主要路口悬挂消防横幅,组织专职、义务消防队开展灭火表演,派送消防宣传单张给各家各户,利用村级文化站、广播站播放消防教育片和宣传口号,普及消防常识,提高村民消防安全意识。
6、要及时联系当地新闻媒体,在报纸、电视、电台上大力配合进行消防宣传报道,宣传月期间每天播放消防公益广告,或与当地移动通讯部门联合开展发送消防宣传短信等。
7、各地要大力推广户外消防视频、公益宣传广告牌、消防宣传瓷砖壁画等消防宣传新形式,继续推广征订优秀消防期刊、杂志、手册等,使群众能就近学到消防知识。要专门设计制作或订购消防宣传资料派发到社会各单位,如消防宣传小册子、消防横幅、挂图、宣传单张、消防扑克牌,消防影碟等。
三、发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力求各项活动收到实效。
“119”消防宣传月期间,公安部消防局、省、市、区(县)各级政府及公安消防部门都将组织开展一系列的消防宣传活动,各地要密切关注,广泛发动人员积极参与,使这些活动真正起到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普及消防常识的作用。有关消防宣传活动内容如下:
1、公安部消防局将在《人民日报》、《法制日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等中央主流媒体开办“119”消防专版、专栏和专题;与中央电视台三套联合制作播出大型消防综艺晚会;与中央电视台二套联合制作播出2007年“中国骄傲”颁奖晚会;在《走近中国消防》电视栏目制作播出“119”综艺特别节目。同时启动全国网络消防知识大赛活动。
2、省公安消防总队将在省级媒体制作消防专版,在广东电视台“聚集119”专栏播出专题节目,在广东电台刊播消防公益广告,在《南方网》和《广东消防网》上增加消防知识的宣传内容,大力推广消防瓷砖壁画、消防挂图、消防扑克牌,开展“百场消防文艺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活动,并将在适当时机举办全省消防动漫画设计大赛;广东消防形象大使评选宣传推广活动;全省消防培训授课老师业务技能大赛;全省“手机拍身边的火灾隐患”图片大赛;全省网络消防知识有奖竞赛等。
3、我市在“119”期间,市公安消防局将举办“119”消防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开展全市“一畅两会”消防知识竞赛,举行大型灭火演练活动,开展系列消防知识有奖问答活动,在报纸刊登消防专版,在电视、电台播放消防公益宣传广告。各公安消防中队将开放消防站给市民群众参观学习;通过手机短信发送消防宣传短信,同时还将派出流动消防宣传车,深入各区、县级市基层单位开展消防宣传“五进”活动等。
请各地积极组织人员收听、收看消防节目,参加有奖知识问答活动和网络消防知识竞赛活动,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组织发动,群众积极参与、社会普遍关注”的良好宣传局面,为全面提高我市消防安全意识,遏制火灾事故发生,创造消防安全环境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
广州市公安消防局
二OO七年十月二十日
2007-11-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