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春节期间开展“贯彻落实十七大,青春警营献爱心”团组织送温暖活动的通知
本局直属各单位,各区分局、县级市局,广州港公安局、森林分局、白云机场公安局团组织:
2008年新春佳节即将来临。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推进警民和谐关系建设,进一步发扬我局共青团组织爱民为民、积极奉献的优良传统,市局团委决定在春节期间开展“贯彻落实十七大,青春警营献爱心”团组织送温暖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08年1月下旬、2月。
二、活动主题
“贯彻落实十七大,青春警营献爱心”。
三、活动内容
(一)积极配合做好春节期间的各项公安保卫工作。各级团组织要发挥广大青年民警身处一线、了解基层、熟悉情况的优势,在不影响本单位正常业务工作的前提下,合理调配时间,通过成立“青年突击队”等形式,进一步激发青年民警斗志,全力做好各项公安保卫工作,营造全民参与社会治安、共保春节平安的氛围,使广大市民能够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
(二)广泛开展爱民志愿服务活动。继续发挥公安青年志愿服务队的作用,根据本单位的工作特点和实际情况,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积极开展扶贫济困、结对助学、爱民业务咨询、安全防范宣传等活动,为市民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不断促进警民和谐关系。
(三)深入开展“金盾闪耀文明号,青春建功新农村”活动。继续以从化温泉镇桃莲村为帮扶点,在春节期间慰问和探访结对贫困户。自活动仪式启动以来,尚未到结对贫困户家庭探访过的团组织,要以春节来临为契机开展相关活动,确保帮扶活动扎实、有效的开展。
四、相关要求
(一)认真组织,真抓实干。开展爱民送温暖活动是我局共青团组织的优良传统,各级团组织要结合当前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省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的要求,高度重视送温暖活动,积极争取党组织支持,广泛发动团员青年投入到活动中,真正为群众多做好事,多办实事,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宣传,及时总结。要大张旗鼓宣传广大团员青年在活动中的先进事迹,树立公安机关的良好形象,努力营造和谐氛围。各单位开展活动的突出情况和活动中涌现出的好人好事请于2月22日前通过市局OA系统上报市局团委。
共青团广州市公安局委员会
2008年1月16日
2008-01-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