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二○○六年度团工作考核及系列评选活动的通知
直属单位团委、总支、直属支部: 2006年,市局团委在团市委和市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紧密围绕我市公安中心工作,以调动和激发广大青年民警的积极性和创造力为着力点,积极发挥共青团“组织、引导、教育、培养”青年民警的职能作用,通过开展各种丰富多彩的活动,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建设高素质的公安队伍、打造“和谐广州,安宁羊城”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市局团委决定开展2006年度团工作考核及系列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团工作考核 (一)各单位总结、自评。 各单位团组织在认真做好本单位2006年度团工作总结的同时,对照市局团委制定的《二OO六年度广州市公安局直属单位团工作绩效考核办法》进行自评、打分,并请所在单位党组织填写好《2006年度市局直属单位团组织工作考核鉴定意见表》(附件2),连同2006年度团工作总结及2007年度团工作要点,于3月23日前通过OA系统发送到市局团委(《2006年度市局直属单位团组织工作考核鉴定意见表》还需报送一份A4规格纸质材料,加盖党组织章)。市局团委届时将把各单位总结材料在“青春在线”网站上发布,供各单位参考交流。 (二)团组织负责人述职。 3月下旬,市局团委将在“青春在线”网站上发布市局团委完成《2006年度市局共青团工作要点》情况及《市局团委负责人的述职报告》,公开接受市局直属单位团组织负责人的测评;4月中旬,召开直属单位团组织负责人述职会,届时将设立述职讲台,各单位团组织负责人(每单位限1人),就2006年开展团工作的心得体会作5分钟的汇报发言。 二、共青团系列评选活动 各单位团组织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按照学习教育、个人总结、民主评议、团籍注册(必须在新版团员证上填写团籍注册情况)的步骤认真开展团员教育评议活动,并在此基础上做好各项评选工作。 (一)2006年度市局先进团组织。 市局团委将严格按照《二OO六年度广州市公安局直属单位团工作绩效考核办法》有关规定,根据“单位自评”(20%)、“所在党组织评价”(30%)和“市局团委委员集体评分”(50%)计算出各单位考核得分,并评选出2006年度市局先进团组织。 (二)2006年度市局先进基层团(总)支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 各单位团组织根据《推荐先进集体、个人数额一览表》(附件1)的数额,评选出本单位的团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并填写《2006年度市局先进基层团(总)支部推荐表》、《2006年度市局优秀团干部推荐表》、《2006年度市局优秀团员推荐表》(附件3、4、5)向市局团委推荐(优秀团员一般不推荐保留团籍的党员)。直属单位团委(总支、直属支部)正、副书记的评优工作由市局团委统一评定,不计入各单位的优秀团干部数额内。 (三)2006年度市局优秀团刊(团讯)。 办有团刊、团讯的单位请将2006年所出的团刊、团讯装订成册,然后填写《2006年度市局优秀团刊(团讯)自荐表》(附件6),向市局团委自荐。市局团委将评选出优秀团刊(团讯)若干份。 (四)2006年度市局优秀共青团网站。 已经建立共青团网站的单位请填写《2006年度市局优秀共青团网站自荐表》(附件7),向市局团委自荐。市局团委将评选出优秀共青团网站若干个。 三、有关要求 (一)开展2006年度团工作考核及系列评选活动是团内的一项重要工作,请各单位团组织予以高度重视,并以评选考核为契机,加强交流,总结经验,激发本单位团员青年的热情。 (二)各单位团组织在开展2006年度团工作考核及系列评选活动的同时,要根据2007年度市局共青团工作要点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及时制定出2007年度工作要点。 (三)各单位团组织上报的各类评先表格务必于3月23日前上报市局团委,逾期不报视为放弃参评资格。〔各类评先表格除通过OA系统上报电子文档外(收件人:江洪/政治部/gzga),统一用A4纸打印,一式一份报送〕 附件:1.推荐先进集体、个人数额一览表 2.2006度市局直属单位团组织工作考核鉴定意见表 3.2006年度市局先进基层团(总)支部推荐表 4.2006年度市局优秀团干部推荐表 5.2006年度市局优秀团员推荐表 6.2006年度市局优秀团刊(团讯)自荐表 7.2006年度市局优秀共青团网站自荐表 共青团广州市公安局委员会
2007-03-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