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体青年民警中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本局直属各单位,各区分局、县级市局,广州港公安局、森林分局、白云机场公安局团组织:
3月4日,胡锦涛总书记在看望出席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的委员时强调指出,要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坚持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
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概括精辟,寓意深刻,涵盖了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思想,是非标准鲜明,价值导向明确,是社会主义价值观的具体化,它对于进一步匡正社会风气、提高文明程度,做好青年的思想道德教育工作,帮助广大青年民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促进青年民警的健康成长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各级团组织要认真学习、深入领会胡锦涛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论述,把在青年民警中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作为当前加强青年民警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好,广泛组织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学习实践活动,教育引导广大青年民警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努力成为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人民警察。现就宣传教育活动的有关内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组织青年民警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论述,不断加深对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认识理解。要把学习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来抓,要通过主题团会、讨论会、演讲、征文等多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帮助广大青年民警理解掌握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时代背景、重要意义和丰富内涵,增强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自觉性。要通过组织学习,在警队中大力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倡导社会主义基本道德规范和人民警察职业道德,促进良好风气的形成和发展。
二、加强宣传,使社会主义荣辱观在广大青年民警中深入人心。要充分发挥墙报、板报、团刊(团讯)、网络等传统和现代宣传阵地在宣传社会主义荣辱观中的重要作用,认真安排部署,加强整体策划,做好重点宣传,在全局宣传普及社会主义荣辱观。要大力宣传社会主义荣辱观的丰富内涵,宣传团组织中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先进典型,宣传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正确的价值舆论导向,营造浓厚的学习宣传氛围。
三、广泛开展道德实践活动,引导广大青年民警在实践中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各级团组织要紧密结合市局政治工作会议的要求,紧密结合青年民警思想实际,紧紧围绕“八荣八耻”,广泛深入地开展生动活泼、丰富多彩的道德实践活动,在青年民警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要大力开展“我与祖国共奋进”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通过开展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优秀主题团日的评选,围绕“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格言、短信、漫画、诗歌、短文等征集活动,使广大青年民警在活动中提高认识,陶冶情操,提高道德品质。要坚持实践育人、文化育人、服务育人,倡导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推动青年民警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使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蔚然成风,成为广大青年民警的道德追求和生活方式。
四、广大团干部要带头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为青年民警做出榜样。要带头深入学习社会主义荣辱观,切实掌握精神实质,努力把握基本要求。要按照“八荣八耻”的要求,规范思想行为,加强道德修养,培养高尚情操。要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竭诚服务青年,努力做“党放心、青年满意”的团干部。
五、各单位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宣传教育活动的情况请及时报市局团委(市局OA系统收件人:江洪/政治部/gzga)。
共青团广州市公安局委员会
2006年4月6日
2006-06-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