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上半年广州市公安机关招警体检通知
一、体检时间和对象
招警体检时间为2007年7月14、15日上午7:30—12:00。体检对象为已通过报考资格复核的考生。
二、体检项目
血常规、血糖检验、乙肝两对半、ALT、血压、尿常规(女性加做HCG)、内科、外科、眼科、耳鼻喉、身高、体重、X光胸透、B超(肝、胆、肾、脾),心电图等。
三、体检医院、具体时间及考号安排
1、广州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海珠区昌岗东路250号)
第一批:准考证号61010015—61010489,7月14日上午7:00到;
第二批:准考证号61010491—61011112,7月14日上午9:00到;
第三批:准考证号61012276—61012724,7月15日上午7:00到;
第四批:准考证号61012726—61013488,7月15日上午9:00到。
2、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海珠区石榴岗路1号)
第一批:准考证号61011113—61011516,7月14日上午7:00到;
第二批:准考证号61011519—61012269,7月14日上午9:00到;
第三批:准考证号61013489—61013981,7月15日上午7:00到;
第四批:准考证号61013985—61014743,7月15日上午9:00到。
四、注意事项:
1、请务必按照准考证号相对应的体检医院及具体时间参加体检,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2、请务必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原件与复印件(报考资格复核后盖章确认的准考证);
3、体检费用自付(约200元/人,由体检医院按物价部门有关规定收取);
4、体检前一天晚上10:00后不宜进食,睡眠要充足;
5、验血和B超检查后方可进食(早餐自备);
6、体检当日建议穿休闲轻便服装,女生尽量不要穿连衣裙;
7、体检前按体检表格要求认真填写个人资料,在体检表上贴上与准考证同版小一寸免冠照片一张;
8、工作人员将会对参加体检考生进行分组体检,考生应听从该组导诊护士及工作人员安排进行体检,体检完毕前擅自离开所在体检组者,取消体检资格;
9、视力检测时不能戴眼镜(含隐形眼镜);
10、对身高、视力、血压三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考生请当场向所在体检组的导诊护士提出,完成其它体检项目后到复检室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复查事宜,复查不得超过2次,复查结果由招警工作人员及体检医生共同签名方视为有效;当天体检结束后,对这三项体检结果不合格者不再受理复检申请;
11、体检结果不合格自愿申请体检复查的考生,务必于7月19日17时30分前到广州市公安局招警办提交体检复查书面申请。如确因体检可能有误,由市招警办负责审核同意,确认体检复查资格,另行安排体检复查时间。如考生在7月19日前未将体检复查书面申请递交招警办或预期未办理体检复查手续,视为自动放弃复查资格;
12、严格遵守体检纪律,服从招警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安排;
13、严禁冒名顶替、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考生录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未按时到场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报考资格;
14、体检结束后3天内,我局将在“广州金盾网”( www.gzjd.gov.cn)公布招警体检结果等事项,请注意查询。
体检流程图
广州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交通示意图
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交通示意图
2007-07-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