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广州市公安机关招警体检通知
体检是报考我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必经程序,由市人事局、市公安局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共同组织实施。具体安排及有关注意事项如下:
一、时间和对象
招警体检时间为2008年5月4、5日上午7时30分至12时30分。体检对象为已参加报考资格复审及广州金盾网“2008年广州公安招警报考资格复审(体检安排)查询系统”公布可进入体检的考生。
二、体检医院、具体时间及考号安排
1、广州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海珠区昌岗东路250号)
第一批:准考证号61010004—61010554,5月4日上午7时到;
第二批:准考证号61011099—61011593,5月4日上午9时到;
第三批:准考证号61012209—61012863,5月5日上午7时到;
第四批:准考证号61013641—61014281,5月5日上午9时到。
2、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海珠区石榴岗路1号)
第一批:准考证号61010569—61011098,5月4日上午7时到;
第二批:准考证号61011599—61012207,5月4日上午9时到;
第三批:准考证号61012867—61013637,5月5日上午7时到;
第四批:准考证号61014282—61015020,5月5日上午9时到。
三、体检项目
血常规、血糖检验、乙肝两对半、ALT、血压、尿常规(女性加做HCG)、内科、外科、眼科、耳鼻喉、身高、体重、X光胸透、B超(肝、胆、肾、脾),心电图等。
四、注意事项
1、请务必按照“2008年广州公安招警报考资格复审(体检安排)查询系统”公布相对应的体检医院及具体时间参加体检,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2、请务必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原件与复印件(报考资格复审后盖章确认的准考证);
3、体检费用由招录单位统一支付;
3、体检费用由招录单位统一支付;
4、体检前一天晚上10时后不宜进食,睡眠要充足;
5、验血和B超检查后方可进食(早餐自备);
6、体检当日建议穿休闲轻便服装,女生尽量不要穿连衣裙,不得穿着任何形式的制服;
7、体检前按体检表格要求认真填写个人资料,在体检表上贴上与准考证同版小一寸免冠照片一张;
8、工作人员将会对参加体检考生进行分组体检,考生应听从该组导诊护士及工作人员安排进行体检,体检完毕前擅自离开所在体检组者,取消体检资格;
9、视力检测时不能戴眼镜(含隐形眼镜);
10、对身高、视力、血压、心电图四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考生请当场向所在体检组的导诊护士提出,完成其它体检项目后到复检室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复查事宜,复查结果由招警工作人员及体检医生共同签名方视为有效;当天体检结束后,对这四项体检结果不合格者不再受理复查申请;体检结果不合格自愿申请体检复查的考生,务必于5月9日12时前向广州市公安局招警办提交体检复查书面申请(传真电话:83116597);
11、严格遵守体检纪律,服从招警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安排;严禁冒名顶替、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考生录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12、体检结果及体能素质测评具体安排,将于5月8日12时在广州金盾网“2008年广州公安招警体检结果(体能素质测评安排)查询系统”公布,请注意查询。
体检流程图
广州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交通示意图
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交通示意图
2008-05-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