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厅对举报盗窃自行车违法犯罪线索的群众给予奖励
近日,省公安厅对直接向省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办举报盗窃自行车违法犯罪线索并查证属实的群众发放了奖励金。 全国、全省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省广大群众积极参与,部分群众直接向省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了一批盗窃自行车违法犯罪线索,经公安机关查证,查破了一批案件,抓获了一批犯罪嫌疑人,收缴了一批被盗自行车。近期,省专项办、公安厅根据国家和广东省《群众举报盗窃自行车等违法犯罪奖励标准》,对向省公安厅直接提供线索并查证属实的群众发放了200到3000元不等的奖励金。其中,根据一名群众举报佛山某地的一条重要线索,公安机关一举抓获违法犯罪人员近30人,收缴被盗自行车60余辆,该群众被奖励人民币3000元。 省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办负责人说,没有留下联系方式的举报群众,请按照举报途径尽快联系省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希望广大人民群众不要到无合法证照的自行车修理摊档购买自行车,不要购买无合法手续、来历不明的自行车。要加强防范意识,妥善停放、保管好自己的自行车,防止丢失被盗,继续积极关注、大力支持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积极检举揭发涉及自行车被盗问题的违法犯罪活动,协助公安机关和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严厉打击相关违法犯罪行为,强化自行车安全管理,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共建和谐平安广东。
2007-09-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