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把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当作“民心”工程来抓
6月29日下午,全国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召开了全国深化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电视电话现场会,北京市有关部门介绍了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的做法经验;公安部刘金国副部长代表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总结了前段工作情况,分析了存在问题,对下一步工作作了具体部署;中央综治办主任陈冀平对深入推进专项行动提出了明确要求。
全国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我省接着召开会议,对我省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前段工作情况及存在问题进行总结通报,就贯彻落实中央会议精神进行部署。会议由省综治办郑锦填副巡视员主持,省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副组长、省公安厅副厅长张永强作工作部署,省建设厅、经贸委、工商局、质监局有关负责同志及省公安厅有关业务部门负责同志在省公安厅会场参加了会议。各市、县(市、区)公安、综治、建设(城管)、经贸(贸工)、工商、质监部门在各地分会场参加了会议。
今年2月28日以来,我省各地、各部门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打击、整治、宣传多管齐下,专项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至6月15日,全省共接自行车被盗报警3698起,查破查处案件2736起;打掉盗窃自行车犯罪团伙47个,捣毁非法窝点1433个;打击处理违法犯罪嫌疑人2782名,收缴被盗自行车15996辆(其中电动自行车2418辆),返还自行车3655辆。
会议要求各地把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列为惠民工程,进一步提高认识,坚定信心和决心,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加强打击、整治、管理、建设、宣传等工作,努力实现“打掉一批盗销自行车违法犯罪团伙,惩处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捣毁一批自行车交易‘黑市’、‘窝点’,建设一批自行车保管、停放场所,规范旧自行车交易市场,增强群众自防意识,建立自行车源头管理长效机制”的目标,确保我省专项行动取得更大战果和更大成效。
省综治办副巡视员郑锦填代表省综治办作了讲话,他要求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当作“民心”工程,克服专项行动“只属一家”的错误认识,加强沟通和协作配合,切实抓好专项行动工作措施的落实,切实维护好、实现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确保专项行动取得预期效果,兑现承诺,取信于民。要充分发挥综治部门综合治理工作优势,实行群防群治,广泛宣传、教育和发动群众,增强群众的自防意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要把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纳入平安建设的总体规划,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年度考评,落实综治责任查究制度,推动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要切实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各部门要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大力推进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大力推广建设符合国家相关规范的居民存车处,完善城市居民住宅安全防范设施;加强对旧货流通行业的规范管理,建立自行车销售和旧自行车交易的信息登记报备制度;坚决取缔非法设立的旧自行车交易市场,维护市场秩序;落实自行车编码规则,从源头上强化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防范制度和长效机制,巩固治理成果。
2007-07-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