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公安机关六年警务规范化建设成绩斐然
3月15日,省公安厅举行全省公安机关警务规范化建设表彰大会,回顾总结6年来警务规范化建设的工作和经验,隆重表彰在警务规范化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省委常委、省政协副主席、政法委书记、公安厅长梁国聚,省公安厅领导朱穗生、林伟伦、罗娟、张小云、白先河、郑东出席了会议。
2001年以来,根据省公安厅党委的统一部署,我省各级公安机关开始推行警务规范化建设,经过6年的探索实践,取得了巨大成效。李长春、张德江等中央、省领导及公安部领导先后作出批示,充分肯定广东公安机关警务规范化工作的突出成绩。
6年来,全省各级公安机关领导和广大民警广泛参与,积极实践,通过规范岗位职责、工作程序、内务管理、民警行为;通过在交通管理、出入境、消防、治安等公安行政管理领域进行改革探索,推出了一系列便民利民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措施和制度;通过抓警务公开、抓教育训练、抓信息化应用、抓窗口建设,警务规范化建设在警务工作的各个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效。经过6年的规范化建设,全省县级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评平均成绩逐年提高,2006年比2002年提高了12.86%,执法质量考评优秀单位由2002年的8个增加到2006年的35个;全省公安民警违法违纪案件和信访案件逐年下降,违法违纪民警所占比例大幅度下降;全省初步建立了面向全省公安工作的“全天候、全方位、全过程”信息服务和保障体系,新建、改建了473个派出所,新建或迁建了49个强制戒毒所,给基层所队购置了1900辆汽车以及一大批警用器材装备;全省14个市党委、政府把公安机关作为政务公开的榜样,广州、深圳市公安局还被公安部确定为全国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示范公安局。
大会表彰了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区分局等31个县级公安机关警务规范化建设一级单位,深圳市公安局综合办证厅等109个全省公安机关“人民满意”窗口单位,以及余海珊等53名全省县级公安机关警务规范化建设先进个人,充分肯定了广州、深圳、珠海、中山、佛山、东莞、惠州、揭阳、茂名、云浮等市和省公安厅出入境、治安、监管、刑侦、技侦、经侦、装财、督察、交管、消防等部门、警种为深化警务规范化建设工作作出的重要贡献。
省委常委、省政协副主席、政法委书记、公安厅长梁国聚在会上代表省委、省政府,向为警务规范化建设付出辛勤劳动的全省广大民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向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梁国聚要求全省各级公安机关与时俱进,推进警务规范化建设的不断“深化、完善、提高”。要按照“依法、便民、廉政、高效”的总要求,狠抓执法为民的理念更新,狠抓执法规范建设,狠抓执法科技水平的提高,狠抓执法软、硬件建设,狠抓执法环境的改善,狠抓执法权益的保障,狠抓执法素质的提高,推动我省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不断取得新的进步。
2007-03-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