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广龙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庭审直击之二
周广龙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11月14 日进入庭审第二天,又有7名被告人接受了法庭调查。虽然在第一天的审理中,周广龙全盘翻供,但是随着越来越多被告人的供诉,他所做的辩解也变得更加苍白无力,几乎所有的被告人都将矛头指向了他:周广龙就是该组织的老大,所有的恶行都是在周广龙的指使下干的。
在第一天的庭审中,周广龙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罪行全部否认,对于大部分他指使"马仔"干的坏事,他都用"不知情"、"不是我叫的"来推托,而对于自己直接参与的犯罪行为,他则拖出一套"道理"来否定。但是,当他的"哼哈二将"---张春秋和吴伟东相继出庭受审后,周广龙所做过的事也就暴露无遗了。
在已经接受了法庭调查的10名被告人中,竟然有6名不同程度地翻供,主犯周广龙更是彻底不认账。但是,这次广州市检察院派出的3名主诉官也绝非等闲之辈:主领公诉的检察官吴筱萍素有"王牌公诉人"的美称,冯磊曾荣获"省十佳公诉人"称号,邓超群则是"广州市优秀公诉人"。他们以敏锐的思维、凌厉的气势、绝佳的口才,与被告人在法庭上展开了针锋相对的斗争,逼得被告人破绽百出。
当头棒喝起效果
被指控犯有多项罪行的周广龙在听完起诉书后,就马上表示了异议,说出了一连串"不知道"、"不清楚"、"不是我干的",主犯如此顽固不认罪,必将给整个案件的审理带来不利的影响。对此,吴筱萍一语惊人:"我们早已经预料到他会在法庭上翻供。"
因此,在询问伊始,吴筱萍首先给周广龙来了"当头一棒":"我们发现你翻供了部分事实。需要提醒你的是,在法庭上如实交待自己的犯罪事实,将是你争取宽大处理的最后机会,希望你考虑清楚。"但是,看起来周广龙并没有珍惜机会。
随后接着询问的检察官冯磊一针见血地指出:"从你前面的回答,我们注意到,''''不记得''''、''''不清楚''''、''''没有''''等词语出现的频率相当高,但是你要明白,公诉机关的指控都是有相应的证据证实的,你仅仅用简单的否定是不能达到法律上的效果的。"随后,周广龙果然老实了许多。
吴某细述老大"神通"
从1995年组织打手枪伤竞争对手到案发时止,周广龙及其手下在火车站等地作恶多端长达5年,但是却一直没有得到应有的惩罚,这是为什么?昨日在庭审上,吴伟东等被告人道出了部分原因。
1995年9月,吴伟东在周广龙的指使下,用猎枪将竞争对手孙成军打成重伤,随后吴伟东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但只是在看守所呆了4个月就被放了出来。对此,吴伟东是这样解释的:
吴:当时是周广龙叫我去自首的。他保证我20多天就能出来,还说出来后给我8万元。
诉:有关部门是怎么处理你的?
吴:一年工读。但是在宣布工读决定后的一个晚上我就已经出来了。从被抓到出来,我只在看守所坐了4个月。
诉:为什么你能这么快就出来?吴:周广龙说是用钱保出来的。事后给了我4万元辛苦费。诉:你们是不是给有关部门送过钱?
吴:周广龙曾经通知我,从公司拿出2000元给王小华,由他拿给火车站派出所民警李某。我们每个月要给他6000元。
诉:为什么要给他钱?吴:如果车站派出所有什么行动,李某就会通知我们。
"马仔"出庭之一:喝醉酒不知情
吴伟东:他事先告诉我他会装醉
起诉书指控,1997年10月,为了垄断广州至郑州的铁路货运业务,周广龙吩咐吴伟东打断了竞争对手柳某的腿。对此,周广龙曾经全盘予以否认,并说自己当晚喝醉了,对于打人的事情根本就不知道,但是,吴伟东昨日在庭上却有完全不同的说法:
诉:你为什么要打柳某?
吴伟东:周广龙叫的。他要我将柳的腿打断,还说在食品厂的办公室里准备了一条铁棍。
诉:那你怎么知道来的是柳某?吴:周广龙说他会与柳一起进屋。
诉:你打人的时候,周广龙在哪里?他当时喝醉了没有?
吴:我打的时候他出去了。当时他喝醉了没有我不清楚,但是他事先告诉我他会装醉。打完后我打电话通知过他。
诉:事后周广龙有没有给你什么好处?吴:他给了我3万元,其中2000元我给了当时在场帮忙的张金明。
诉:你为什么知道犯法还要打人?
吴:我也没有办法,周广龙的势力太大,如果我不打,他就不会让我再呆下去。
之二:没有组织手下犯罪
张春秋:所有事情都要向他请示
虽然周广龙一再辩解自己没有组织手下犯罪,但是随后出庭的张春秋却另有说法。
诉:你们打杨×森是谁提出的?
张春秋:是周广龙。
诉:打安华公司的员工,是谁指使的?
张:是周广龙。
诉:打胡桂花是谁的主意?
张:是周广龙。
诉:周广龙的手下你们指挥得动吗?
张:只有周广龙能指挥他们。
诉:你们做货运生意,要报告周广龙吗?
张:当然要,他是老大呀!所有的事情都要请示他。
"通宵看电视聊天不在场"
在24名大都只有初中甚至小学文化程度的被告人中,大专毕业的邹立杰显得十分特别。
公诉机关指控,本来是长期受周广龙等人欺负的受害人邹立杰在2000年8月4日凌晨,伙同另外两人用硫酸伤害竞争对手杨某,致其重伤。对于这项指控,昨日邹立杰却在法庭上全盘予以否认,并提出了自己当时不在场的证据。公诉人与邹立杰的对答掀起了法庭翻供的高潮:
曾是黑势力受害者
诉:你在被抓前是干什么的,怎样认识周广龙的?
邹:我一直在白马搞运输,我并不认识周广龙,只知道他是股东,大家都认识他,他很有名的。
诉:你为什么要找柳述清?
邹:因为我自身也受到过骚扰,此外,柳述清又威逼说自己在白马、黑马都有人。还有我表哥来广州打工没有着落,所以我想柳述清他们可以帮忙。
诉:你是怎样加入柳述清团伙的?
邹:第一次去找柳的时候,他就提出要打击杨永华,还让我们去杨永华的档口发货,然后按照柳交给我们的的一份索赔清单去找杨永华假索赔,骚扰他的生意,以此作为加入做他手下的条件。
诉:既然柳让你们去骚扰杨永华,为什么后来发展为用硫酸泼杨?
邹:因为柳述清认为骚扰的办法太慢了,要一步到位。但是4日那天我确实不在场。
诉:那你在哪里?
邹:我多年没见的表弟来看我,他和妻子是3日来广州的,4日凌晨6时许我们一直在家看电视和聊天。
怕报复没说实话
诉:为什么你在公安机关以及检查机关立案侦察的时候,没有说事发的时候和表弟在一起?
邹:我被抓的时候,最初是害怕周广龙对付自己的家人不敢说,而且有人告诉我如果承认了,很快就可以出去。
庭审后,记者见到了邹立杰的律师,律师说从一个大专生的思维考虑,他不可能在仅仅10天的时间,再以同样的方法、同样的工具去袭击同一个人。律师出示了邹立杰的表弟夫妇2000年8月5日回北京及次日在北京倒车回长春的火车票,律师说,质证阶段他们将出庭作证。
周老大的"逻辑":"保护费"竟说成是工资
检察机关指控,1995年7月,周广龙要求在附近搞客运的深圳安华公司每个月向其交纳2万元的保护费,安华公司不从,其员工遭到殴打。在法庭上,周广龙有他的说法:
诉:你与安华公司是什么关系?
周:他们聘请我做业务员。
诉:安华每月给的2万元是什么钱?
周:(很惊讶的口气)是我的工资呀。
搞垄断提价是"扭亏为盈"
检察机关指控,1999年周广龙提议成立了五联货运公司,1999年12月至2000年6月,五联公司以入干股的形式,垄断了广州至兰州、西安、乌鲁木齐三条服装货运线路,随后又抬高运价,牟取暴利。对此,周广龙试图推得一干二净:
诉:五联公司是不是在你的指使下参与垄断兰州、西安、乌鲁木齐三条货运线路的?
周:这个我不知道。五联公司的业务都是各个股东自己出去拉的,货运主要是由张春秋、张宝军负责,对此我不管。
诉:五联公司在线路上有没有投入资金?
周:没有。诉:那么你们凭什么还要分红?
周:这是张春秋他们的事,我不清楚。(随后张春秋承认,凭的就是恶势力的背景。)
诉:你们为什么要搞垄断?
周:货运竞争太激烈,联合起来好做生意。
诉:线路垄断后,你们是不是提过价?
周:(考虑很久)是。因为没有合作前是亏本的,合作后所以要提高价格。
打断双腿还送轮椅
检察机关指控,2000年1月15日,周广龙指使打手将合伙做兰州货运生意的胡桂花的双腿打断,随后还以送轮椅的方式相威胁。
诉:你们为什么要打胡桂花?
周:胡桂花负责财务,但是她在赚了钱以后,不分给大家。
诉:谁提出要打她?
周:我。但是我只是让他们去恐吓一下就行了,没有叫他们打人。
诉:是谁打的你知道吗?
周:不知道。
诉:胡被打成什么样子你知道吗?
周:不知道。
诉:任何事情都与你无关?
周:是。货运的事情我不管。
诉:那么是谁提出调整股份的?
周:我。
诉:既然事情与你无关,为什么你要提出调整股份?
周:胡桂花不分钱,侵犯我的利益。作为股东,我有权提出建议。
诉:事后张春秋等去看望胡桂花,并给胡桂花送了一架轮椅,是谁指使的?
周:我叫的。我想搞好关系。
诉:把别人腿都打断了,是搞好关系?
周:我又没有叫人把她的腿打断。
(编辑:卫东)
2001-11-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