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州市公安局网络安全运维服务招标文件澄清的通知
各投标人:
现对广州市公安局网络安全运维服务招标文件澄清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合同样本中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报酬:“1.固定服务费支付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办理固定服务费 50 %的支付手续,即人民币 (¥ );在维护期满并经验收合格之日起10 个工作日内,办理固定服务费余款的支付手续,即人民币 (¥ )。”。
现更改为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报酬:“1.固定服务费支付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办理固定服务费 50 %的支付手续,即人民币 (¥ );在维护期满并经初验合格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办理固定服务费40 %的支付手续,即人民币 (¥ );初验合格之日起经试运行三个月并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手续,支付全部技术服务尾款,即人民币 (¥: )。
二、增加技术设计需求,结合我局当前开展的网络和信息安全保密大检查中各类信息填报表格,将其数据收集流程纳入运维管理平台,作为日常登记备案和统计。
三、本项目最高限价不变。
广州市公安局科技通信处
二00六年九月二十八日
2006-09-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