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公安局法制处政委欧日文同志喜获全国“十佳”法制民警殊荣
3月7日,喜讯传来——广州市公安局法制处政委欧日文同志在全国公安法制工作会议暨“十佳”法制民警表彰会上,获得全国“十佳”法制民警殊荣。这份沉甸甸的荣誉,不仅是欧日文同志个人的光荣,更是广州公安法制工作,乃至广东公安法制工作的光荣!

省委常委、省公安厅长梁伟发(右一)与欧日文同志亲切合影
欧日文同志从事公安法制工作二十五年。这二十五年是国家法制逐步健全发展的过程,也是公安法制建设逐步走向完善的过程,更是法制工作者甘于平淡、默默奉献、不断奋斗的过程。在风雨兼程的二十五年中,欧日文同志凭着对公安法制事业的赤诚和热爱,脚踏实地、默默耕耘,始终坚守这片热土,始终保持这腔热情,将全副身心投入到公安法制工作中去。二十五年来,欧日文同志先后获得“广东省依法治省先进个人”、“广东省优秀人民警察”、“全国法制先进个人”等荣誉。

欧日文同志在全国公安法制工作会议暨“十佳”法制民警表彰会上
2003年,欧日文同志刚刚走上法制处政委岗位,就面临严峻的考验,一方面,公安执法工作压力明显增大,另一方面,法制处面临班子新、人员新、队伍新等情况。经过认真思考,他将打造过硬的法制队伍作为实现整体战斗力提升的着力点。为此,他与班子成员共同提出了“打造一个品牌、培养一批专家、形成一套经验、取得一些成果”的工作思路,并将其作为法制处队伍建设的5年工作目标。在这一思路的指引下,法制队伍快速成长,法制工作成绩显著。
为了提高队伍管理效能,欧日文同志与处领导班子一起摸索、提出了“绩效管理”工作机制,并形成了科学的考核评价制度,彻底打破了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痼疾,成功营造出“无须扬鞭自奋蹄”的良好氛围,队伍战斗力实现了“一加一等于二”的增长。
为建设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的法制队伍,培养和锻造一批有想法、有能力、有作为的法制民警,欧日文同志高度重视人才培养工作。“大练兵”期间,他组织、策划了“诉讼年”系列活动,先后开展了诉讼业务讲座、模拟法庭和诉讼代理人竞赛等活动。为拓展宣传渠道,活跃民警思维,他发动青年民警首创了“法制沙龙”系列活动,有效激发了青年民警的创新能力和工作热情。同时,还邀请法律理论、实务界的专家学者开展多种多样的学术交流活动,深化民警的法治理念;并有针对性地组织民警参加旁听法庭庭审,增强民警证据意识、程序意识和人权意识。
欧日文还与他的伙伴们研究、提出了“三服务、一规范”的总体要求,即为公安工作服务,为领导决策服务,为执法工作服务,规范执法环节,着力提高广州市公安机关整体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2003年以来,法制处先后制定重要的执法指引200余件,开发了“执法办案一点通”信息查询系统和“法制在线”网上答复系统,极大地方便了民警执法工作。为从源头上规范执法行为,法制处还制定了《广州市公安局接处警操作规程》,填补了接处警具体操作规范的空白,被公安部作为规范执法工作的重要内容挂在网页上供各地参考。在2006年的全国公安机关开展基层执法质量服务队工作中,法制处以“开展最早、人数最多、范围最广、成效最显著”等特点,受到公安部、省公安厅的高度肯定。公安部更是选取广州召开全国公安机关基层执法质量服务队工作现场会,推广广州市公安机关法制部门等单位经验,法制处也被评为“全国公安机关执法质量服务队工作先进组织单位”。近年,法制处围绕“三个服务”原则,提前介入多宗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的侦破,为广州警方侦破的一系列大要案件提供适法指导意见,为稳、准、狠打击犯罪,为领导决策发挥了参谋作用。
2008-03-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