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警察如何避免乱开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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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界新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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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警察如何避免乱开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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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川 杜霄飞 明迪 青木 林雪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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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误杀事件在许多国家都出现过。虽然各国警方对警察开枪均有严格规定,但绝对严格地执行却并非易事。特别是在越来越多的犯罪者携带性能良好的武器、袭警事件又屡屡发生的情况下,既要确保警察和公众的安全,又要减少误伤,这已经成为困扰世界许多国家警方的难题。 美国:警察随时依法开枪 每个美国警察在开枪前的一刹那一定要想清楚两个问题:第一,开枪是否合法?也就是说警察开枪必须是为了保护民众或自己的生命安全,或者是为了防止更大的罪案发生。第二,除了开枪以外,还有没有别的办法可以解除威胁? 德国:警察开枪要遵循“最小动用武力原则” 尽量使用非致命武器,如网枪、眩晕弹和黏着剂等。开枪前还要遵守以下规定:开枪前必须表明身份;在遭遇拒捕或者警察受到生命威胁时才可以开枪,并只能打非致命部位;在对方没有武器、已缴械投降,或者歹徒手里有人质等情况下,警察不得开枪。警察一旦开枪,会有专门人员在对口头警告情况、开枪理由、目标距离等认定与分析后,形成书面报告并据此处理。 巴西:《警察条例规定》 “装备差、薪水少、危险大,还要限制我们开枪,要警察敬业,这不公平。”死里逃生的警察法比亚诺说。 日本:警察关键时刻 人们时常能在日本街头看到全副武装的警察,他们既有警棍也带枪,日本警察使用的是0.22英寸口径和0.38英寸口径的左轮手枪。不过他们使用枪支的场合较少,以至于有些警察会在关键时刻“忘了自己带着枪”。去年,发生了一件令日本警察蒙羞的事情。一名带枪的警察在犯罪分子的威胁下落荒而逃,碰巧被电视台拍下并在新闻节目中播出。日本首相小泉纯一郎在内阁会议上怒斥:“真是丢人,这些警员竟然不是开枪制伏犯罪分子而是逃跑。他们在警校接受的是什么训练?” 摘自4月24日《民主与法制时报》 | |
2006-09-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