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公安厅交管局评析今年上半年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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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7-31 14:12: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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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上半年,浙江全省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2109起,死亡2623人,受伤13721人,直接经济损失4437.6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18.45%、6.52%、21.26%和1.70%,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总体平稳,事故四项指标全面下降。 在7月23日上午召开的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评析会上,省公安厅交管局通报分析了今年上半年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并就当天凌晨上虞发生的交通事故作了通报。 有严重超载、闯红灯嫌疑,7月23日凌晨,由驾驶人严重违法行为导致运煤半挂车与班车拦腰相撞,造成7人死亡,3人重伤,20余人轻伤的较大交通事故。 省公安厅交管局强调,这是一起典型的机动车驾驶人严重违法行为造成的较大交通事故。当前交通安全形势依然严峻,今年上半年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事故增多,事故仍在高位运行,交通违法行为仍大量存在,道路安全隐患仍然突出。 分析今年上半年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尽管各市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稳中有降,但高速公路事故上升,全省高速公路交通事故造成194人死亡,同比上升23.57%。直接原因之一,是上半年的“油荒”导致疲劳驾驶高发,交通死亡事故攀升; 二是机动车驾驶人交通违法行为仍是造成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由机动车驾驶人交通违法行为造成事故10017起,死亡2206人,分别占事故总量的82.7%和84.1%,其中列前五位是未按规定让行、超速、无证驾驶、酒后驾驶以及违法装载; 三是电动自行车事故上升,私家车死亡事故仍占半壁江山。由于电动自行车的快速增加和管理法规体系不完善,使电动自行车事故持续增长,上半年涉及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死亡120人;私家车事故尽管有较大幅度下降,但占事故比例仍然较大,上半年共造成1238人死亡,占死亡总人数的47.19%,究其原因,与私家车拥有量高速增长和驾驶人技能普遍不高有关; 四是农村公路、城市快速路成为事故新增长点。特别是一些工程车、出租车钻管理的空当,在夜间横冲直撞,导致城市夜间事故多发、频发; 五是18时至20时事故高发。 省公安厅交管局要求各地交警部门,要找准找实交通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重特大交通事故的消涨点,最大限度地挤压“交通违法”的空间,紧紧围绕交通事故“零增长”和“控大”目标,扎实落实各项“奥运安保”措施,全力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为北京奥运会的成功举办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晓舫)(来自公安部网站) |
2008-07-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