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枣强县民警范党育因公牺牲公安厅追记一等功
日前,河北省公安厅作出决定,为因公殉职的枣强县公安局大营分局指导员范党育追记个人一等功。
今年5月11日,枣强县公安局大营分局指导员范党育在单位值班时突发心脏病,不幸殉职,年仅44岁。
今年5月4日至11日,范党育值夜班。妻子一直感觉身体不适要去北京检查,想让他陪着去。但范党育考虑到自己有带班值班任务,歉意地让妻妹陪着去。5月9日,妻子去了北京,这天下午,大营一直下着雨,范党育带领民警冒雨执行完警卫任务后,晚上又在办公室对北崔浒村一起治安案件进行了长达4个多小时的调解,直到凌晨1时许才调解成功。送走双方当事人,他又在楼上楼下查看一遍后,才拖着极度疲惫的身体躺到了办公室的床上。
10日,又是极其繁忙的一天。一早,范党育安排一起案件的行政拘留,上午抽空给妻子打了个电话,得知妻子还没查完,就对她说:“做手术时我赶过去。”因前几天范党育曾有过心脏病症状,妻子不放心,通话时还特意嘱咐他“不要太累”,他随口答应着,却一直忙得没顾上坐一会儿。直到晚上8时许,他安排好第二天排查旅馆安全隐患的工作之后,才回到自己的办公室。5月11日8时,同事推开办公室房门,发现他躺在了地上。医生急速赶来,确诊其为突发心脏病,经全力抢救无效身亡。
参加工作26年来,范党育工作兢兢业业,工作业绩突出,先后获得“全国优秀人民警察”、“全省争创人民满意活动先进个人”、“衡水市优秀人民警察”、“衡水市十佳职业道德标兵”、“枣强县十佳政法干警”等荣誉称号,曾9次荣获个人嘉奖,5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被衡水市政府荣记个人二等功一次,被市公安局、县政府分别荣记个人三等功五次。 (来自公安部网站)
2008-07-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