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警方通报今年第一季度社会治安情况
今年第一季度,广州市社会治安持续好转。全市刑事立案比去年同期下降14%,其中抢劫案件下降32.1%,抢夺案件下降26.5%,盗窃案件下降14.4%。
第一季度社会治安主要工作
一、圆满完成春运安保工作
2008年春运从1月23日开始至3月2日结束。在今年春运安全保卫中,全市共出动警察、解放军指战员、武警官兵、预备役民兵、治安员、保安员等各种春运保卫力量49万人次,成功化解了数百万旅客滞留形成的严重公共安全危机,没有发生群体性事件、打砸抢烧事件和因踩踏导致的群死群伤事件。春运期间,全市发生涉及春运的刑事案件同比下降44%,其中广州火车站广场发生涉及春运的刑事案件同比下降42.3%,有30天涉春运刑事案件零发案。
今年第一季度,广州警方还圆满完成了省市“两会”、迎春花市和春节焰火晚会等重要活动的安全保卫任务。
二、“粤安08”行动成效显著
在“粤安08”专项行动中,广州市公安机关深入排查,精确打击,以点带面大力开展重点部位整治,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7400多宗,同比上升17%,其中破获“两抢一盗”案件2100多宗,同比上升13.7%;抓获犯罪嫌疑人5100多名,打掉各类作案团伙621个;查处治安案件46000多起。
三、扫除“黄赌毒”取得成效
根据市综治委的统一部署,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文化局、市新闻出版及广播电视局、市监察局、市出租屋管理办等单位,今年2至4月在全市范围内联合组织开展扫除“黄赌毒”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本次行动的重点是打击查处娱乐服务场所卖淫嫖娼、吸贩毒和出租屋卖淫、发廊卖淫、站街招嫖以及游戏机赌博、聚众赌博等突出违法犯罪活动。截至3月31日,全市共出动各种清查整治力量3万多人次,开展专项行动1500多次,整治重点地区2300多个,清查各类场所58700多间次,查处“黄赌毒”治安案件2400多起,打掉作案团伙139个成员923人,处理相关违法犯罪人员7000多人,处理各类违法违规经营场所1100多间(其中取缔208间),查缴赌博游戏机2200多台。
四、经侦打假成绩斐然
今年以来,市公安机关经济犯罪侦查部门在全市深入开展了打击涉“假”经济犯罪专项斗争,深入开展摸排查控工作,以假币、假烟、假发票、假名牌等涉假经济犯罪为打击重点,对制贩假币、假烟、假药、假发票、假名牌等涉假经济犯罪活动给予了严厉打击。第一季度,全市共破获各类涉“假”案件58宗,抓获39名犯罪嫌疑人,挽回经济损失近3000万元人民币。
第一季度社会治安问题的特点
今年以来,广州的社会治安工作开局良好。同时,影响广州社会治安稳定的各种不利因素仍然存在,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部分类型刑事发案存在反弹的压力。
二是以迷信诈骗、兜售名贵药材、拾物平分、短信诈骗等的诈骗案件有所上升。
三是有些公共娱乐服务场所、大型商场、批发市场、“三小场所”存在消防安全隐患。
下一阶段公安机关工作举措
一是“安保”。接下来的第二季度,由于天气气候的原因,刑事发案有可能反弹,也是重大保卫活动较多的时期,包括了广交会、奥运会火炬在广州的传递活动等重大安全保卫活动,广州市公安机关将严密社会面治安防控,加强对各类犯罪的严厉打击,为各项活动的顺利进行以及人民群众的工作生活等等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二是“打击”。以打击街面犯罪为重点,把团伙犯罪作为主攻方向,特别是把以地缘为纽带结成的“两抢两盗”犯罪团伙和以迷信诈骗、手机短信诈骗等作案团伙作为打击重点。同时,进一步推进“齐心灭罪,举报有奖”活动,调动群众举报违法犯罪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三是“控制”。今年第二季度,广州市公安机关将继续落实夜间打防、动态打防和社区警务三大机制,严密社会面治安控制,最大限度防止案件反弹。加大夜间、居民区和城郊结合部巡逻伏击力度,进一步压减社会面“两抢”、入屋抢劫和入屋盗窃案件的发生,强化市区、城市出入口和高速公路的治安巡查,维护好市区及周边路段的治安秩序。
四是“整治”。对高发案地带实行跨行政区域的联合整治;大力扫除“黄赌毒”现象;继续整治非法摩托车,严防飞车抢夺反弹;排查危险路段和安全隐患路段,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排查、整治各种公众聚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的火灾隐患,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
警方提醒
一、谨防各类诈骗活动。
归纳起来,近期较为突出的诈骗手法有以下几种:
封建迷信诈骗。要事主将家里所有的钱拿出来交给所谓的“神仙”去“作法”,疑犯在“作法”过程中将事主财物调包或支开事主后逃跑。
拾物平分诈骗。疑犯甲在事主面前掉下一个钱包,疑犯乙问事主该钱包是否事主的,疑犯丁拾起钱包说要与事主和疑犯乙平分,接着疑犯甲返回说事主拾了他的钱包,疑犯甲借查看事主的手袋内是否有他的钱包之机调包,当事主不让疑犯查看时,强行将手袋抢过来进行调包。
以办健康证为由诈骗。事主从火车站或汽车站出站后,嫌疑人上前称,有“禽流感”要办健康证,以办了健康证才可以乘坐交通工具为由,将事主带去指定地方后,骗走事主的财物。
手机短信充值诈骗。嫌疑人利用多种手法盗用事主手机SIM卡密码后,到电信等部门挂失盗用事主的手机号码,使事主原有的手机卡无法使用,再用事主的号码发短信编造籍口,让事主的亲友为手机号码充值等。
中奖信息诈骗。嫌疑人通过手机短信、互联网发布中奖信息,引诱事主主动与嫌疑人联系,嫌疑人以交纳手续费为由,要求事主将款项转帐至指定账号。
在此,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切勿贪图小便宜,轻信不法分子诱惑性极强的虚假宣传,上当受骗。
二、境外人员要按时办理住宿登记手续。
今年是北京奥运年,公安机关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境外人员的服务和管理工作。广州市公安机关提醒境外人员,除了住宿宾馆、酒店等旅业单位的,其他到广州的境外人员入住后要在24小时内到当地派出所办理住宿登记,要随身携带有效身份证件,以备民警查验。
相关案例
荔湾警方打掉以兜售药材为名诈骗团伙
1月3日,荔湾区公安分局接一名事主报警,称其在广州白云机场下机后,两名男子以送其去珠海为名,将其骗到荔湾区站前路,以卖药材“海燕子”为名诈骗其40多万元财物。接报后,荔湾区公安分局迅速成立专案组展开侦查。经过细致的调查走访,初步认定作案的团伙成员。3月6日,专案组根据线索,分别在海珠区和白云区抓获涉案嫌疑人陈某等9人,打掉了这个以广东茂名人为主纠合的诈骗团伙,缴获作案用车3辆及诈骗用的两大袋“海燕子”药材。嫌疑人交待了以兜售药材为名实施诈骗的作案事实。
花都警方捣毁专盗公司工厂团伙
1月28日,广州某有限公司向花都区公安分局报案,称其公司办公室的保险柜被撬开,存放在内的340多万元人民币被盗。花都区公安分局专案组辗转浙江、贵州以及省内东莞、梅州等地展开侦查,案情逐渐明晰,一个专偷公司、工厂的团伙也浮上水面。2月27日,专案组在东莞市抓获嫌疑人吴某和张某后,又马不停蹄赶赴贵州省凯里市,于3月1日抓获嫌疑人潘某。3月18、19日,杨某等另两名嫌疑人也在贵州落入法网。该团伙交代,他们专门盗窃公司、工厂的保险柜、电脑主机。1月28日,他们窜到花都区赤坭镇广州某有限公司,撬开办公室的保险柜,盗走存放在内的340多万元人民币,而1月14日赤坭镇某建材有限公司保险柜被抢案也是该团伙所为。目前,专案组已经起回了近120万元的赃物赃款,该案的追逃、追赃工作在加紧进行中。
经侦部门接连破获涉假经济犯罪案件
1月9日,天河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与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统一行动,在天河区凤凰街渔沙坦查获假冒品牌的打印机墨盒一批,价值共计10万余元人民币,现场抓获犯罪嫌疑人刘某。1月15日,海珠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联合质监部门捣毁位于南洲西滘南大街的一个非法生产销售伪劣手机电池的工场,抓获陈某等15名嫌疑人,缴获假冒品牌手机电池12.2万块,价值人民币约120万元,并缴获包装用的热压机2台,吹膜机1台。3月10日,白云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会同烟草部门在白云区同和街查获一个贩卖假烟窝点,缴获假冒“椰树”牌等香烟2860条,价值人民币14.2万元,现场抓获陈某等3名嫌疑人。3月12日,白云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会同新市派出所,在白云区棠涌李家大巷查获面值分别为100元、50元、20元及10元的假人民币227万元,现场抓获涉案嫌疑人吴某、李某。广州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捣毁一个在站西路广州南方钟表城内制贩国际名表的团伙,抓获蒋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查获仿制国际名表成品、半成品共7027只,制假机器一批。
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何靖副局长答记者问:

一、问:第一季度广州警方打击犯罪破案的情况怎样?
答:今年第一季度,广州市公安机关刑侦部门深入开展“粤安08”、“打盗抢抓逃犯”、侦破命案、打黑除恶等各项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集中警力,攻坚突破,破案成绩明显。全市共侦破当年案件5200多宗,累计实际破案11500宗,比去年同期上升10.3%,抓获犯罪嫌疑人7100多人。侦破“两抢一盗”案件8700宗,打掉“两抢一盗”团伙340多个,抓获嫌疑人3200多人。
二、问:广州警方在打击入屋盗窃方面有什么措施?
答:对于入屋盗窃犯罪,警方加强对入屋盗窃犯罪情报信息的收集、研判,加强巡逻伏击抓现行,对入屋盗窃犯罪实施“精确打击”。在强化打击的同时,针对该类案件主要发生在社区的情况,广州警方狠抓社区警务工作,加强社区基础防范,同时,通过加强对治保会成员、治安联防队员、保安员、物业管理人员、单位内部保卫人员、车辆保管站保管员等社会治安力量的培训和教育,切实提高发现和防范入屋盗窃犯罪的能力。就在昨天,我们就成功打掉了一个入屋盗窃团伙。
4月4日凌晨,白云区太和大源村某工业区的一个汽车仓库被入屋盗窃,被盗价值140多万元的汽车配件和一辆五十铃汽车。接报后,白云警方立即成立了专案组开展侦查工作。4月9日,就是昨天,专案组抓获犯罪嫌疑人苏某等3人,缴回被盗价值140多万元的汽车配件及五十铃汽车一辆,及时为事主挽回了重大损失。
三、问:为什么要对人力三轮车、手推(拉)车实施限制通行?
答:自2004年5月1日《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以来,由于法律没有强制规定非机动车必须依法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而且在《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中除了电动自行车外,也未对其他类型的非机动车作出具体的规定,因此导致人力三轮车、自行车和手推(拉)车等非机动车一直处于自由、无序发展的状态。
自2007年1月1日广州市中心城区实施全面禁摩后,很多区域出现“黄包车”(即手拉载客车)、人力三轮车上道路行驶的情况,特别是交通不发达的城中村和周边地区,并迅速形成了一批从事非法营运的群体,引发了一系列影响交通安全的问题,也加剧了人、车、路之间的矛盾,大大降低道路的通行能力,增加安全隐患、引发伤亡事故。如2007年全年,因非机动车引发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共1454宗,其中死亡141人,伤1558人,形势非常严峻。因此,结合我市交通管理的实际情况,对这类非机动车的通行作出一定的限制是十分必要的。

新闻发布会现场
2008-04-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