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酝酿对流动人口实施分类管理
在广州市近日召开的防范打击入屋盗窃和诈骗犯罪专题会议上,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吴沙透露,广州市有意对流动人口进行分类管理。
流动人口是广州市的犯罪主体,流动人口犯罪历年都占了犯罪总量的80%以上。吴沙说,广州市对流动人口管理存在缺位、失位、不到位状况。今后广州应效法深圳、杭州,对流动人员精细分类管理,将其分为A、B、C类管理。
A类是有正当职业和固定居住地的,B类是有工作但是工作不稳定的,C类是无职业、无固定居住地的。“C类就是高危人员。”吴沙指出,对这类人员要三天两头上门查。
他表示,今后这项工作要由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牵头,组织公安等部门配合,定期和不定期上门,对高危人员进行监控。
(来源:羊城晚报)
2008-12-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