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对象 | 个人、单位 |
办理条件 | 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登记的机动车。 |
提前准备材料 |
①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现场核对原件)。(点击查看身份证明样例) ,本市签发营业执照无需提交纸质件、复印件。(点击查看企业机动车授权书/委托书参考示范文本)
②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现场核对原件)。 ③有效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原件及复印件(现场核对原件)。 |
注意事项 |
网办:①在办理过程中,申请人与收件人必须一致。请您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对所提供办事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②注册用户在网上车管所申请的业务审核通过后,视为业务已办理,费用即时产生,不再接受退办。
③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在安全技术检验合格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有效期内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可申请补领或者换领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窗口:①如需委托代理人办理,还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机动车业务委托书在表格及范文下载A4纸打印填写)(企业机动车授权书/委托书在表格及范文下载A4纸打印填写)。 ②在办理过程中,请您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对所提供办事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
相关费用 |
网办:收费标准:依据广东省物价局粤价【2009】595号文: 邮政速递费:25元。
窗口:无需收费。 |
具体流程 |
网办:用户注册—>网上业务申请—>业务审核成功—>准备资料—>邮政签收—>缴费—>领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窗口:业务申请—>窗口提交资料—>审核资料—>领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
办事地点 |
网办:网上车管所
窗口: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15 1.岑村车管总所:广州市天河区岑村华观路1732号 电话:12345 2.黄埔分所:广州市黄埔茅岗路989号 3.海珠分所:广州市海珠区燕子岗路29号 4.东山分所:广州市荔湾区陈岗路34号 5.白云分所: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1038号 6.芳村分所:广州市荔湾区龙溪大道293号之一 |
办公时间 |
总所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15
分所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 |